程序指引
本頁提供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澳電」)採購程序的簡介,同時亦是有意成為澳電註冊供應商之公司的指引。
採購政策及準則
澳電的政策是公平公正地與廠商/承辦商/顧問公司(統稱「供應商」)進行商業交易,並同時盡可能以最佳的價格購買商品、服務和物料。
公平競爭
作為公共事業機構,澳電鼓勵所有採購項目在公平競爭的情況下進行,且主要的採購項目應通過招標程序進行,以確保最佳價值和為所有有意及具能力的供應商提供平等的機會。我們確保會提供相同的資訊予所有受邀的投標者以準備標書。
謝絕禮品和招待
澳電承諾遵從相關監管制度以及嚴格遵守管理其整體活動之法律和規條。供應商不得向澳電員工提供任何禮品、禮金、娛樂、服務或其他好處。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公司在決策過程中秉持誠信、公正和專業精神。
安全
澳電承諾為客戶、員工和供應商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當供應商為澳電提供商品/服務時,在任何時候均須符合法定的安全要求和其他澳電要求的標準。
環保要求
澳電致力於保護環境,並在適用的情況下購買環保產品/服務。當供應商為澳電提供商品/服務時,在任何時候均須符合法定的環保要求和其他澳電要求的標準。
採購方法
澳電採用下列其中一種採購方法:
招標
按每個採購項目的價值、時限和種類,我們將採用下列招標方法:
資格預審的申請是通過公開邀請﹝透過澳電網站或其他公開媒體或兩者﹞或公司邀請進行。根據指定合同所要求的財務及技術能力來預審申請者資格和進行篩選。
招標公告會刊登於澳電官方網站及/或本地和國際報章,所有有意投標的供應商/承辦商皆可遞交標書。
招標邀請會發送至以限制性招標為目的而設立的澳電註冊供應商名單。
招標邀請只發送予一位供應商。此程序僅於上述招標方式皆不適用的情況下使用,如緊急或安全情況、專利產品或兼容性的原因等。
資格預審及提交標書
澳電會提供標準表格予有意取得預審資格和提交標書的供應商。供應商須嚴格遵守文件內的指引,並須於截止日期及時間前提交予澳電,逾期遞交將不獲接納。
資格預審及投標書評審
透過評審,澳電將確定相關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投標書是否符合澳電的要求。
書面報價
電子投標報價
按照招標指引,投標者須使用電子投標系統於規定的截止日期及時間前遞交標書或報價單至指定的電郵地址。
密函報價
按照招標指引,投標者須以密封信封形式於規定的截止日期及時間前提交投標書或報價單至地下接待處。
口頭報價 – 小額採購
當每次採購的估算價值為澳門幣二萬元或以下,書面招標邀請屬非強制性。澳電可向供應商索取口頭報價,這些供應商不需為澳電註冊供應商。
如何成為澳電註冊供應商
申請程序
申請人須經「供應商網上登記系統」完成整個登記流程。有興趣的公司須根據指引填寫所需資料並上傳所需證明文件至「供應商網上登記系統」。澳電將保留所有已提交的資料紀錄作日後的招標參考。
供應商對澳電的義務
供應商必須
澳電如何評定供應商的表現
供應商的表現將會被定期監察,其狀態將不時被審查。並有機會因應其表現而從註冊供應商名單上被剔除或暫時除名。
澳電就下列範疇對供應商的表現進行評定 :
投標回應率
澳電會觀察供應商回應澳電招標/報價邀請的守時度。即使供應商拒絕提供報價,受邀提交投標書/報價單的供應商亦須按照邀請函的指示/指引回覆澳電。
若供應商在一曆年內累計三次對招標/報價邀請不作回應,澳電可考慮取消其供應商資格。
供應商表現評核
物料供應商
「交付」及「質量」是評核物料供應商表現的主要準則。
承辦商(包括顧問公司)
當完成一個項目後,澳電將對承辦商的表現進行評估;若承辦商長期為澳電提供服務,澳電會每12個月評估其表現一次。下列六大績效標準為參考評估承辦商是否成功達到澳電關切的事項:
當「工作交付證書」發出後或服務期結束時,承辦商將於工作交付證書發出後的合理時間內透過函件或傳真方式收到一份承包商表現評核報告的副本,而評核的結果將會被納入為下次邀請及/或合同續期的考慮因素。
聯絡我們
歡迎透過下列地址及單位以郵寄、電郵、傳真等方式聯絡我們:
採購及總務部
郵寄地址: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澳電大樓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電話:853-2833 9933
傳真:853-2830 8361